【本報訊】魚商夫婦到尖沙嘴星光行向拖欠貨款的債仔追數,女魚商卻被對方反鎖於辦公室內,飽受驚恐,要由丈夫報警始脫險。女魚商不滿一干人被帶到尖沙嘴警署問話後,警員未有檢控欠債男商人非法禁錮,反恐嚇告她「亂打九九九」阻差辦公。女魚商稱精神受創,造成以百萬元計生意損失,興訟向欠債商人及尖沙嘴警署索償逾七百萬元。 記者:柯弘毅
原訴人曹蓉,要求商人鄭陽興及尖沙嘴警署賠償七百七十六萬元。曹昨日未有出庭,由五十九歲丈夫華寶興代表興訟。
華寶興於九九年曾經指吸煙令其體弱多病,控告製造「萬寶路」香煙的煙商,索償二千八百萬元敗訴。
華寶興昨日在庭上透露,他與妻子曹蓉經營由南非輸入凍魚的生意,二○○○年四月二十日,兩人到尖沙嘴星光行的敏聯國際有限公司,向拖欠八萬元貨款的鄭陽興追數。鄭拒還款之餘,反召警到場圖將他倆趕走,但警員以事件屬民事為由,拒絕受理離開。華指他其後獨自到樓下用膳,卻收到電話指妻被困鄭的辦公室,即急忙折返現場,發現妻被反鎖於辦公室內,報案指妻受非法禁錮。警員到場召回鄭開門,將三人一併帶返尖沙嘴警署調查。華指警員替鄭問話後,竟未檢控他非法禁錮,反而把他放走。兩夫婦堅持要追究,反被一外籍警官惡言相向,質詢他們為何打九九九,更恐嚇要告其妻阻差辦公,問她是否仍追究。
華指妻子遭鄭非法禁錮感驚嚇,更在尖沙嘴警署內被恐嚇,進一步受驚,精神大受打擊,導致精神病,情緒抑鬱,有自殺傾向、失眠及妄想被迫害。
華表示九二年與妻結婚,育有兩名年幼子女,妻子患精神病後,不但需要長期接受精神治療,及安排到上海精神病院療養,亦令兩夫婦無暇打理生意,造成沉重經濟損失。曹現追討醫療費用約四十萬元,兩夫婦收入損失五百多萬元,另要求鄭及尖沙嘴警署支付懲罰性賠償二百萬元,合共約七百七十六萬元。
案件編號:HCPI15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