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前執行處副處長徐家傑(圖),被票控於本年初在旺角亞皆老街不小心駕駛,案件昨第二次在北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被告在庭上以英語解釋,上一次缺席原因是收不到傳票,並質疑事件發生於今年二月,為何警方延至十月才發出告票,對其不公平。
傳票指控五十四歲的徐家傑,於今年二月一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與洗衣街交界,駕駛一輛私家車時不小心駕駛。他否認控罪,案件定期於明年一月八日審訊。
徐在庭外表示,他由九八年至今未轉過住址,不明警方為何派不到傳票給他。
案件編號:NKS10510/2002
張家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