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執法寬鬆僱主拖欠薪

當局執法寬鬆僱主拖欠薪

僱員如遭無良僱主拖欠薪金,可向勞工處求助,但勞工處主要扮演調解角色,執法寬鬆,此漏洞容易被僱主利用,在勞工處調解過程中採取拖延措施,僱員最終更可能須自行入稟法院追討,費時失事。有議員促勞工處嚴厲執法,以收阻嚇。

「九月開始到𠵱家都冇出糧,向勞工處投訴一味話會跟進,明知間舖違例都唔檢控,只係識得話跟進緊,等吓一個月,等吓又一個月,都唔知要等到幾時。」於茶餐廳任職「麵檔師傅」的朱先生,因工受傷期間,遭僱主拖欠薪金,向勞工處求助毫無成效,無奈只有轉向本報投訴。

工傷被欠薪數月
朱先生今年四月受聘於觀塘炳興茶餐廳,月薪一萬四千元,平日負責茶餐廳麵檔內所有工序。六月二十六日,工作時不慎滑倒,整個人坐入一窩約有半個人高的滾湯內,全身百分之六十被嚴重灼傷,住院一個月,出院至今仍需定期到沙田威爾斯醫院覆診,且獲醫院醫生簽發病假紙。但在病假期間,其僱主只有首兩個月按法例發放薪金,九月起至今便一直拖欠,令作為一家五口經濟支柱的朱先生,家庭經濟陷入困境。

老闆質疑病假紙
「老闆質疑我封病假紙,要勞工處問醫院攞報告,勞工處問醫院攞完報告,僱主又話唔信份報告係真,存心拖延唔出糧。」更令朱先生氣憤的是,「勞工處啲職員淨係識話跟進緊,要調解,明知違例都唔檢控,重話佢唔畀都冇佢符,你急佢唔急,一啲都幫唔到我。」
遭拖欠薪金多月,朱先生生活捉襟見肘,欲申請公共援助,但社會福利署指他仍受聘於茶餐廳有人工而拒絕,而其身上被灼傷的部位須進行植皮手術,但仍未完全康復,受傷最嚴重的腳部仍要穿壓力褲,走路緩慢,以減痛楚。
炳興荼餐廳負責人翁先生在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我哋唔係唔畀(人工),但個員工「冤」個醫生開假紙,我哋有懷疑,𠵱家正向醫院搞清楚,澄清之後,如果需要畀,就會畀。」

醫院報告交僱主
勞工處回覆本報查詢時稱,今年九月接到朱先先的僱主致函表示,對朱先生獲簽發由今年九月六日至十二月十三日的病假存疑,並要求勞工處向威爾斯醫院索取朱先生的醫療報告以作澄清。勞工處在朱先生同意下向威院索取其醫療報告,並寄給僱主作參考,而有關的醫療報告顯示朱先生的病假與工傷意外有關。僱主其後表示會再去信威院作進一步查詢。

勞工處促發欠薪
就朱先生投訴遭拖欠九月中以後的薪金,勞工處正促請其僱主支付欠薪,但對方表示要向醫院進一步查詢後才可回覆。
勞工處現正就該僱主涉嫌違反《僱員補償條例》進行調查,並在十二月十日替朱先生錄取口供,待調查完成後會將個案轉介檢控科研究,考慮是否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
勞工處指出,朱先生除可透過勞工處追討欠薪外,也可自行向區域法院提出工傷賠償,如有需要可由勞工處轉介法律援助署,以便向法院作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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