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四歲地盤散工趁妻兒北上內地探親,藉詞到公眾泳池見識,潛入女更衣室平台外面,偷窺數名妙齡少女春光,驚覺泳池文員揭發,從三米高平台躍下逃走,詎料自食惡果,左腳骨折,臀部需鑲三釘,現依靠枴杖助行,暫時不能工作,昨承認一項遊蕩罪名。
四十四歲的被告蘇興,過往並無案底,控罪指他於今年七月二十三日,在馬鞍山公眾泳池內出現,導致一名女子擔心自身安全。
裁判官指被告已得到懲罰,將案件押後至下月九日判刑,以待領取感化官報告,並設法協助被告及其家人生活。
案情透露,泳池文員於案發晚到女更衣室檢查氣窗有否關上時,發現被告爬在氣窗邊緣,探頭偷望女更衣室,女文員擔心泳客的安全,即知會上司,然後返回繼續觀察,見到被告蹲在氣窗外面偷窺,當時數名十多歲的少女正在更衣,不知被人偷看。
當被告驚覺遭人發現,便急從三米高平台跳下,被救生員和一名休班警員制服,被告在警誡下否認控罪,送往醫院留醫。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平日喜與子女到泳池游水,案發日妻兒剛往內地探親,前往胞弟家中期間,深受泳池設計吸引,入場享用設施,誰知意外發現側門未鎖,通往女更衣室,他在高台躍下石屎地面,事後臀部需鑲三釘,住院五日進行手術,現時需靠枴杖助行,每周檢查及物理治療,暫時不能工作,申請綜援維生。
案件編號:STCC14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