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可為二十三條釋法 - 王岸然

人大可為二十三條釋法 - 王岸然

二十三條立法所帶來的問題,日漸浮現,公眾只要肯關注,真心用意研究一下,就自然會明白問題可不簡單。支持二十三條的愛國人士,如果出發點不是盲目的愛國(被中共專政者所利用的愛國),肯用吓你們的腦,亦應該明白你們為專政者打氣的所為,是遺禍子孫,是何等愚蠢的事。
贊成二十三條立法者其中一論點,是質疑有多少人真正看過諮詢文件,持這論點最強是包括左派學協的大專學生。筆者已經不願猜度「學協」這個被視為共青團的學生組織的活動使命;在研討會上看到愛國青年的激昂,叫大家看清楚諮詢文件,不要人云亦云,被人誤導,心中還是戚戚然。相信愛國青年有細看這份充滿宣傳技巧的諮詢文件,但問題正正在這裏,這是不夠的,馬克思說,不單要認識社會,更重要的是懂得批判社會。
所以,認識諮詢文件是不足夠的,懂得解讀批判,不為表象所誤導,看清事物的本質,才是辯證,不是將文件當教科書學習,就算是態度認真。筆者不少朋友初看文件之時也為其誤導,以為所提議的是普通法所固有,所以沒有大問題,但多花時間,就知文件的提議中隱藏殺機,越看問題越大。
更多人的錯誤,是以為香港行普通法,法庭判案以普通法的概念為基礎,不會搬國內的一套。錯了,二十三條源於基本法,基本法是大陸法,而二十三條下的犯罪概念是大陸法中的概念,就算香港法院抗拒不依從,港府還可以出動人大釋法。這已是有例可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