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領導人都希望有一番表現,這種想法乃人之常情,縱使這種想法背後帶有個人虛榮的欲望,只要對社會大眾有利,並無不妥,因為個人欲望很多時都是一種很有效的推動力。
然而,要把事情做好,有一番表現,決不能只靠一腔熱誠,亦不能以「方向正確」或「願望良好」作擋箭牌便橫衝直撞,縱使不談既得利益,不講政治現實,主事者都必須清楚一個簡單的事實,就是事有輕重,亦分緩急,要進行改革,就須謹記此道理。
回顧97年,樓價高企與炒賣成風,不能說作為一個領導人有危機感是不對的,改革亦無可厚非,為樓市降溫是恰當的政策,後來樓市塌下來,問題只出在「八萬五」的步伐太急,藥性太強,特區政府應已由此吸取重大教訓,當然,市民亦同時付出沉重代價。
對於政府近期推出的一系列挽救樓市、削財赤的措施,筆者是絕對支持,亦認為過一段時間會證明是有效的,但高官們必須按緩急先後推行,不要急於求成,重蹈過往失誤。
扭轉財赤、改革市場及社會制度等都需要時間,而每項改革,都會有不同的時間的需要,不宜劃一進行。
據報道,政府已就證券業的最低佣金制是否如期撤銷作最後考慮。筆者之意見是沒有一種商業應該受到額外的保障,撤銷最低佣金制的大方向毋庸爭議,只是計及現時中小型經紀行的經營困難,實無必要如期於明年4月取消最低佣金制,讓他們有機會回復生機。
(本欄逢周一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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