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歐亞農業(932)涉嫌造假帳而能夠成功上市,引發監管機構提出要加強規管保薦人。港交所(388)行政總裁鄺其志表示,計劃要求保薦人日後處理內地企業上市申請時,要進行較詳細的盡職審查(duediligence),例如派人親身視察其業務及核實有關資料,「觀察一下是否真正有投資或土地使用」。
鄺其志日前在南京出席一個研討會後表示,將於明年首季就規管主板公司保薦人發出諮詢文件,希望引入創業板的做法,設立保薦人登記、審批及每年覆核的制度,並訂明有關負責人的資歷及職權範圍。
鄺其志指出,目前上市規則只要求保薦人確保公司適合上市,內容較空泛,故希望具體化,例如他們須負責確認上市招股書真實無誤,另外又會區分公司董事局、保薦人及核數師的分工職責。他表示,計劃每年按保薦人的工作表現是否達到要求,覆核保薦人的續牌資格,由於明年開始引入雙重存檔制度,證監會同時收到公司上市申請文件,故港交所會與證監會共同覆核,證監可同時根據其操守指引,考慮有關保薦人的水平問題。
對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提出引入「黑名單」制度,且讓公眾知悉,鄺其志認為要考慮執行問題,以及會否影響整家保薦人公司的經營,因為現時創業板吊銷或暫停某保薦人的資格後,該負責人便可能離職,在未有新負責人接手前不能接新個案,這在市場內會知道,但不會公開披露。
對於有報道指上市委員會推翻港交所行政人員的建議,要求保留不具名刊載上市公司董事薪酬的制度,鄺其志拒絕證實,只表示上市委員會同意大部份有關公司管治的上市規則修訂建議,但對其中一兩項建議有不同意見,港交所會與證監磋商有關問題,希望本月內有最終決定。
鄺其志又表示,由於主板及創業板兩個上市委員會合併,須修訂上市規則及進行諮詢,故新上市委員會未能趕及明年1月成立,要視乎諮詢反應決定成立時間。他又透露,已向三層架構檢討專家小組提交有關上市審批權問題的建議,並會在這一兩星期內與小組主席甘雅隆繼續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