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職員不識辨別港人

醫院職員不識辨別港人

《蘋果》讀者吳先生投訴,其五歲女兒本月二日晚因肚痛,到聯合醫院急症室求診,登記時他出示女兒由入境處簽發的香港居民回港證,但急症室職員堅持要出示她的出世紙,否則須支付非港人診症費五百七十元。

出示回港證被拒絕
吳先生稱,其女在內地出生,持單程證來港,獲入境處簽發的回港證,已可證明其港人身份,但仍被醫院急症室職員拒絕,「個職員重要喺張單上面寫尚欠470元字樣,一定要我出示其他證明。」
吳先生返家帶同結婚證書及其女兒的單程證到醫院向職員出示,但此時另一職員卻指其女兒之回港證已可證明是香港人,只需付一百元費用。

個別人員理解不足
聯合醫院函覆,根據公立醫院的收費規定,回港證可作核實「符合資格人士」身份,吳先生女兒在該院未能被即時核實其港人身份,乃個別前線工作人員理解不足而引起。是次只屬個別事件。
根據急症室收費政策,凡符合資格人士,包括持有根據人事登記條例所發香港身份證人士、其配偶或十一歲以下子女,每次求診只需付一百元,不符合資格人士則需繳五百七十元,實施前醫院管理局已向前線員工講解和派發急症室收費的程序及安排。 (一二○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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