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署長林鄭月娥表示,因失業而領取綜援的人士比去年增加了五成,但物價比以前減低了,如不作檢討就勢必拖垮政府收支,所以就簡單化認為要削減綜援,可是筆者卻認為當中仍有可以斟酌之處。
首先,署長表示這個檢討是按通縮的幅度進行調整,這理念未免過於膚淺,通縮現象大多出現高消費物品,與民生相關的不是維持原價就是逆市加價,通縮對領綜援人士是毫不相干的。
其次,每次政府在推出一些不受歡迎的政策時,必然借勢挑起社會仇恨,分化社會,令市民想起是失業人士榨乾政府錢包,可是從數字上看,因失業而申領綜援的只得百分之十二,削減綜援最大的受害者是一群年老無依的長者。
雖然有報告顯示,現時因失業而領綜援的三萬多宗個案,有四成已領綜援金超過三年,這可被認為綜援人士沒有求職心志,但我們應理解現時的經濟狀況,加上他們大多是中年人,學歷不高,要找工作談何容易。筆者建議社署可以與失業者訂定找到工作的合理時間表,以地區辦事處及勞工處協助提供足夠的職位選配,當過了一個指定的時間,就將綜援金作一個百分比的刪減,便能避免他們減低尋找工作的意欲。
處理財赤是刻不容緩的事,但總要以理服人,絕不能說甚麼用「激烈方法」削減綜援開支的警告,社署可以在未來檢討基本綜援金額時,將款項分割考慮增減幅度,這將有助避免一次過手起刀落式的震撼。
政府應該明白今時今日的局面,全都是當年種下的禍根,現時要做的應該是振興經濟、協助因失業而領取綜援者重投市場,而不是要他們放下尊嚴、成為大眾的代罪羔羊。同時,筆者促請政府在任何行動前,應該有充份的諮詢及研究,否則,讓林太減到百分之十一,也不能彌補社會分化之損失。
詠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