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墨寶」遍布港九街頭燈柱電箱、近年搖身變為書法家及廣告明星的「九龍皇帝」曾灶財,於今年九月在中環近天星碼頭的燈箱上大揮御筆塗鴉「宣示主權」,遭警方票控一項藉書寫損毀建築物牆壁外觀罪,曾灶財昨在西區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五百元。
需攙扶柺杖行動的曾灶財,原名曾財(八十一歲),被控於今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三時,在中環遮打道與天星碼頭隧道交界的電箱上書寫,他昨日在藝術評論員兼專欄作家劉健威的陪同下,到西區法院應訊。
裁判官進庭時各人須起立以示尊重,但曾灶財卻不肯站起來,裁判官即嚴厲表示:「起身,一樣要起身!」曾灶財才慢慢站起來,聽罷控罪後表示:「認,係我寫嘅。」但他沒有求情,裁判官判他罰款五百元後,勸他不要再隨處塗鴉,曾又回應:「得,我唔寫,成日當我儍仔。」之後一直喃喃自語,一拐一拐離開法庭。
藝術評論員劉健威在庭外表示,曾灶財於十多年前,因塗鴉而被判入葵涌精神病院。劉指出,法律之外應有包容,在香港只有一個曾灶財,「佢係冇得改㗎喇!」但他認為諷刺的是,有些藝術家在中環街頭塗鴉就可以,但曾灶財不是「認可」的藝術家便難逃檢控命運。
劉健威續稱,曾灶財在住院期間的病歷表及本案的傳票,均寫滿其「真迹」;由於曾灶財於九七年在港舉辦的個人作品展覽,吸引國際藝術界關注,曾氏作品被邀於明年六月在百年歷史的威尼斯雙年展覽展出,劉健威屆時將攜其作品赴會。
案件編號:WSS164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