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與朋友私下討論,認為左派與港府最蠢的做法,是效法過渡期前的模式,發動左派陣營進行支持二十三條立法的反宣傳。高明者,是低調回應所有反對聲音,強調「無事無事」;然後開動立法會內的投票機器,通過條例令事件既成事實,據數十年來的經驗,港人最終會不了了之。
大概作為一個專政者集團的領導層,還是蠢人居多,於是左派終於要發動群眾,在諮詢期完結之前搞個大會,更預期人數會比反對者在本周日的大遊行多數倍。筆者說——好事也!
筆者推崇人民力量的出現,不會是雙重標準,有人贊成立法,認為社會上忽略了自己的聲音,要站出來,這是一種體現人民當家作主的精神,就算是被誤導,是被動員,也不是問題,自己做事自己負責,這不正正就是民主的真意?
筆者理解民建聯要支持立法的苦衷,而民建聯若不發動一些自己陣營的行動,以合理化自己的投票取向,則無法向自己鐵票的三成支持者有所交代。但這樣一來,必然令到二十三條的爭議在諮詢期後到立法時刻也停不下來。筆者從來認為港人不夠政治化,危機感不足,討論政事流於主觀,民建聯發動群眾,也是一種公民政治教育,有益無害。因為懂得參與,才會懂得反思,才會有獨立思考,不為政客所帶導,今天不會,明天就會。這一代不會,下一代就會;比較上一代,我們不是已經更為客觀獨立?
這一來,反對二十三條的人更應自覺,你們是有獨立思考與分析,還只是被筆者一類悖論文人所誤導?自己想清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