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總裁任志剛在專欄《觀點》內指出,外滙基金投資公司完成出售港股後,餘下現值約540億元作為長期投資的港股組合,將移交金管局管理,這批股票會透過外聘基金經理負責投資,日後當政府作為這些上市公司股東需要投票時,為確保不存在角色衝突(即該局作為上市公司監管機構及外滙基金作為這些公司的小股東),該局會交由外聘基金經理決定如何行使投票權,而基金經理會按照他們各自交予金管局的代表投票指引投票。
管理港股組合的外聘經理分為被動型及主動型兩類,分別管理組合中約50%股票,被動型基金經理的目標是緊貼恒生指數走勢的回報,他們除了因指數成份股變動而需要調整組合內股票外,一般毋須進行股票買賣;主動型基金經理則要在適當時候買賣組合內股票,以爭取較恒指更佳的表現。換言之,相當於270億元的投資組合由基金自決,反映其對後市的影響將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