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入稅務貸款當然要繳付利息。站在貸款人的角度來看,所借入貸款的息率當然愈低愈好,所以借稅務貸款應該貨比三家,先比較不同銀行或財務機構的息率,才選擇一個適合自己的稅貸計劃。
問題在於,不同機構的稅務貸款的貸款息率,標示的方式會有所不同──有些會用平息來計算,而且是以月計;但有些卻以年利率計算。有些標示的息率是沒有包括手續費、人壽保險費用等,令到借款人無所適從。但其實只要比較不同銀行所標示的實際年利率便可以一目了然,而比較方法是愈低的實際年利率,代表息口愈低,借入貸款愈化算。
甚麼是實際年利率?它是指根據香港的銀行營運守則之指引計算出來,以年計算的利率。因為稅務是年年有的,所以攤分的時間長或短,息率會有所不同。例如,以六個月還款及十二個月還款方式的息率又怎比較?不同的還款年期,息口會有所分別。以東亞銀行的稅務貸款還款息率為例,借款額在兩萬元以下,息率同是每月平息0.55%,而還款的方式則分為六個月、九個月、十二個月及十八個月;所標示的相關實際年利率分別是15.74%、15.14%、14.78%及17.30%。
如按平息0.55%計算,粗略估計,十二個月的息口就是6.6%(12×0.55%)。就算計入複息計算方法[(1+0.55%)12-1]也只是6.8%(實際上,以上計算方法都是錯誤的)。為何在稅務貸款所標示的實際年利息率會高過雙位數字?這是因為平息不是息隨本減而減,而是利息總額期內不變。有關平息的計算方法,明天續談。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