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禁煙包用特醇字眼

歐盟禁煙包用特醇字眼

歐洲法院周二裁定,由明秋起,成員國內所有香煙須在包裝加大健康警告字句,禁用「特醇」或「醇」煙的字眼,標誌煙草商力抗在煙包使用更嚴厲警告字眼的官司敗陣。
根據法院的裁決,煙草商必須在煙包正面的三成和背面的四成位置,印上吸煙危害健康的警告字句,煙包上還可印上圖像形式的警告訊息。

警告字句要加大
並且禁止使用「特醇」、「醇」等形容香煙產品的字眼。
至於禁止使用「特醇」、「醇」字眼只適用於歐盟地區,出口到非成員國的香煙不受限制。
英美煙草公司不滿裁決,質疑法院針對煙草業;但反吸煙團體認為清晰明顯的警告字眼和限制用詞,標誌煙包上的「誤導性」標籤結束。
英國廣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