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奪港大3000萬元影音器材合約<br>涉投標出術三商被控

為奪港大3000萬元影音器材合約
涉投標出術三商被控

【本報訊】香港大學醫學大樓年前招標安裝影音器材,一間影音公司為取得價值逾三千萬元的合約,涉嫌在投標時出術,向另一投標公司購買五百萬元器材等厚利,誘使對手以高價投標,確保本身穩奪巨額合約。涉案影音公司董事等三人,昨日在區域法院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受審。 記者:柯弘毅

三名被告為焯譽國際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陳麗華、陸永誌,及財務總監吳維生,年齡俱為三十八歲,昨否認控罪。控方案情透露,九七年香港大學於薄扶林沙宣道興建新醫學大樓,該大樓於去年初落成後,港大隨即成立一小組,負責招標購買大樓內使用的影音器材,經兩階段遴選後,最後選出「焯譽」及美歌工程有限公司提交標書。

對手暗中舉報
首被告陳麗華涉嫌於去年七月主動接觸「美歌」的市場推廣董事林俊明,要求合作,陳表示會支付對方公司二十萬元顧問費,再加五百萬元視聽器材定單,利誘「美歌」撤回投標。林稍後暗中向廉政公署舉報,廉署安排將雙方對話錄音。
控方續指,首被告其後向對手提議「美歌」出價高於「焯譽」,以令「焯譽」必然中標。陸、吳兩人並於投標前兩日,在旺角一酒店約見林及「美歌」東主楊其輝,陸將五萬元交予林作為「顧問費」的首期。兩公司其後於八月二十三日遞交投標文件,「美歌」的投標價為三千九百萬元,「焯譽」則為三千五百萬元。
當該工程項目的建築師就投標一事向「美歌」查詢時,首被告更「教」林等應該如何回答。最後「焯譽」成功取得合約,首被告向對手表示會支付十五萬元餘款及訂購器材。
案件編號:DCCC5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