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予人高高在上感覺的上訴庭法官,竟與海洋公園那些可愛的海豚發生爭拗?事緣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上月嫁女,在鄉村俱樂部舉行婚宴,並向當局申請燃放煙花助興,毗鄰的海洋公園卻反對,認為煙花放出的強光、煙火和聲響會影響海豚等動物,羅傑志則以印有自己名銜的信紙去信當局反駁,結果牌照在有條件下批出。
海洋公園發言人接受查詢時證實,政府就有關的燃放煙花申請諮詢海洋公園,他們曾表達反對意見,因海豚棲息的「海豚海堂」很接近鄉村俱樂部;事實上,當晚煙花燃放後,那裏的海豚表現得焦慮和不安。
羅傑志女兒的婚宴在上月三十日舉行。對於海洋公園的反對,羅傑志以印有他身份的信箋去信影視處,強調一家人注重動物權益,但認為海洋公園的意見不合理。羅傑志昨日接受查詢時指,他使用的是個人信箋,並非上訴庭的信箋。
工商及科技局發言人表示,處理申請的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事前曾與主辦者和海洋公園開會討論,又到現場實地視察,其後要求主辦者縮減煙火表演的規模,並加裝風扇吹走煙霧,經專家評估認為不會構成壞影響後,才決定批出牌照。
發言人表示,今年至今當局共批出四百四十多個「特別效果」牌照,在這宗個案中部門處理申請時,不會因為主辦者的法官身份而感到壓力,他們都是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