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入境事務主任涉收受及索取逾七萬元賄款,協助加快處理多名泰籍人士的簽證延期申請,及串同一公司東主偽造虛假入境許可證。涉案入境主任及公司東主被控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及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等十七項罪名,昨日在區域法院獲判無罪釋放。
被告為入境主任曹德強,四十歲及尚洋國際公司東主何允忠,四十一歲。法官李唯治質疑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的中間人徐旦,犯案纍纍,令人懷疑其口供可信性,拒絕接納其證供,判兩被告罪脫。控方案情原指,去年三月至今年一月,曹向徐及數名泰籍人士收受一千至五千元賄款,替該批泰籍人士經入境事務處內部郵遞呈交延期居留申請表,加快審批。控方另指曹收取何二千元,偷取四十八張空白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許可證,兩人並串同偽造虛假入境許可證。
案件編號:DCCC2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