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懷孕保障<br>綜合醫保出新噱頭

附加懷孕保障
綜合醫保出新噱頭

對於大部份女性而言,懷孕可算是人生必經階段,但市場上現有的懷孕保障,多數只對問題孕婦及胎兒作出賠償,鮮有向健康孕婦作出保障。然而,保險產品愈趨全面,市場上開始有保險公司在綜合醫療保障計劃中提供全期懷孕保障,讓有計劃生育的人士投保,可算是一個新趨勢。 記者:丹琍

市場上最早推出相關保障計劃的是保栢醫療和滙豐銀行,兩者提供的都屬附加保障項目,投保人必須同時投保「住院及手術保障計劃」。保栢醫療市場及業務拓展部助理總經理黃麗儀說:「懷孕保障風險較高,願意提供該類保障的公司不多,因此保費一般都會較昂貴。」

首年懷孕不賠
懷孕保障的免責期為一年(以嬰兒的出生日起計),較其他的保障計劃長,主要是防止已懷孕者刻意投保,而對其他投保人造成不公平。所有相關的賠償,都會由保單生效第十三個月起計算,包括醫生費、生產費及產後醫療等費用。
黃麗儀說:「賠償以生產期為準,保單生效一年後,懷孕相關索償,如生產、住院、醫生費等,都會按條文賠償。」不過,如果嬰兒於首個保單年度出生,即使其後的醫生診療費用是在第二個保單年度內進行,亦不會獲得賠償。
現時,保栢的「住院手術+懷孕保障」計劃,以投保人30歲計,每年保費為15006元,當中已包括附加懷孕保障需2738元;而滙豐則為18620元(包括附加懷孕保障需12090元)。兩者皆保證續保,而即使作過相關索償,在正常情況之下,一般不會額外再加保費。

設置索償上限
市場上的懷孕保障,一般附加於女性保障計劃之中,且賠償多為一次過性質,保栢及滙豐則以每宗懷孕個案計算。滙豐銀行發言人指出:「保障的範疇包括產前、生產(順產、非順產及流產)及產後的醫療費用。」每宗懷孕索償,滙豐銀行及保栢皆設有最高索償限額。
有別於一般保障計劃,懷孕保障的投保年齡愈大,保費(單指懷孕保障部份)反而愈低。黃麗儀透露:「女性的生育期多受年齡所限,太大年紀才懷孕的索數並不普遍,因此保費亦會相對較低。」以保栢為例,投保懷孕保障的,以30至49歲界別的女性為數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