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對弈 王岸然
本欄是逢星期一發表,下個星期一是十六號,已經是反對二十三條立法大遊行之後,如果大遊行出現的話。這一個星期應該是反對二十三條活動的倒數周,不同界別已經紛紛表態,餘下的,大概是人民的表態的時刻,能否阻止二十三條的出現,取決於十五日的大遊行,取決於人民力量的直接表態!
有用嗎?
當然。筆者一直以來的立論,是反對就二十三條立法,叫價似乎甚高,亦所以一定不會成功。
功利現實,為自己這個評論員招牌攞彩的聰明做法,是原則上讚成立法,說是國家安全所需,我們只是要求有清楚的法律條文,以保障人權自由云云……
筆者對「白紙草案派」無大惡感,除了那種立法有所必須的犬儒心態之外。反二十三條可以徹底地反,也可以技術地反,只是延長諮詢期也是反對立法一種形式,諮詢期可以長達五年、十年,最好是四十五年,到一國兩制結束之日,那也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也可以殊途同歸,重要的,是港人跑到街上示威,發揮最直接的人民力量,最直接的人民呼聲,這呼聲就是——我們不接受惡法!
不接受還是要立法,我們豈不是白行?何不在家休息玩樂,或是北上消費一番?
錯了,不接受本身已經是一種力量,而且是最重要的力量,正正是這種人民力量支持了正義的聲音,支持了自由的明燈,這種力量足以令到專政者心驚膽裂,立了惡法也不敢用,令到惡法成為虛文。
在歷史上,香港人曾以百萬之數上街示威,支援了中國的民主運動,而且我們還是年年有幾萬人堅持集會,悼念六四,直接對專政者說不,又有用嗎?其用途其實十分偉大,因為專政者害怕人民力量的出現,所以謹小慎微,治國要以民為念,國人得享專制下的開明政治,這就是人民力量的功勞。
係時候給董伯這個玩弄民意的政權一個清楚信息,人民是不好欺負的。董建華可以不理民選的人民代表,因知道他們有慾不剛,董伯亦不怕輿論,因為不論中產階級的報紙,知識分子的報紙,代表基層的報紙,要收買並不困難,君不見九月尾諮詢期開始之時,所謂評論社論的反對聲音,只是和風細雨?
現時輿論轉軚,紛紛反對二十三條,正是因為反對聲音不斷出現,來自不同的界別,來自最基層的學生市民。
可惜董伯與葉局長是活在雲端,耳裏只聽見上大人的聲音,以為民意不過爾爾,就算銀行界也反對,只要私下給他們一些保證,問題就不太大。
還有誰人可以制衡這個不聽不明的董建華政府?有,就是最基本的人民力量,來自人民的最直接聲音。筆者寫這篇文章的用意,是希望盡力煽動港人上街反對二十三條,讓我再強調,是煽動,不是分析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