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費問責制 - 林振強

小費問責制 - 林振強

小費這回事,像男人更年期,令我困惑。
昔日,讀書做兼職企堂時,很明白小費是甚麼一回事,現在,卻完全無法理解。
上街吃飯,飯後為甚麼要給小費?侍應生的人工,不是全部應該由他的僱主負責的嗎?要是侍應生的人工低,那可不是顧客的問題,為甚麼要顧客以小費「津貼」呢?
我在想,也許,侍應生為我斟茶遞水,上菜換碗換碟,提供了那麼多服務,好應該得到一點打賞吧;然而,想深一層(其實想深半層已覺不妥),為客人服務,不正是侍應生應做的工作麼?要是侍應生做了他應做的,客人就要額外獎賞,那麼我依時交了這篇稿之後,編輯和讀者是不是就要給我小費?當然不是,雖然我絕對歡迎任何小費,一蚊幾毫都好。
那麼,如果侍應生服務得很好,是不是應該給他小費?好像應該,其實不然;服務得好,不是從事服務行業的人應做到的事情麼?如果服務得好就有小費,當服務得不好,客人就應該得到「回水」。但,你可有從黑口黑面的侍應生手中,得到過任何rebate嗎?
愈想愈㷫。其實,唯一應設有小費的地方,就是官場。我強烈建議,把現行的呃錢「問責制」,一刀改為「小費制」。全部高官不設底薪。做得好的,我們市民給他們小費;做得愈好,小費愈多。做得不好的,自動餓死。這個公正嚴明的安排,相信大多數人不會有異議。
那些少數有異議的人,當然是尊貴的官爺官嘛。他們早已忘記了,做官是服務行業,不是作威作福的勾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