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分之一機會 撞中密碼123456<br>青年偷卡盜12萬囚8月

百萬分之一機會 撞中密碼123456
青年偷卡盜12萬囚8月

【本報訊】年輕文化博物館客戶服務員,偷取易通財卡胡亂按上「123456」號碼,竟撞上百萬分之一的機會進入電腦系統,兩日內提取現金四萬元,再購買逾百張八達通卡增值後套現,涉款達十二萬六千多元;裁判官昨判刑指被告聰明,懂得利用八達通卡增加金額,必須重判監禁八個月,另賠償受害人所有金錢損失。 記者:蔡朗清

三十四歲被告江振華,承認二十四項盜竊及企圖盜竊罪,昨在荃灣裁判法院判刑;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家庭背景良好,曾讀預科及不斷進修,任職文化博物館客戶服務工作,但鑑於兄妹無論學業或工作表現優異,自己遭比下去,造成性格內向,而案發當日他獨自一人到梅窩沙灘漫步,在該處的滙豐銀行櫃員機發現他人遺留的易通財卡才犯案。

插卡剎那起貪念
辯方續稱,被告深感悔意,願意賠償事主損失,家人亦到庭支持,希望裁判官考慮社會服務令。主任裁判官馬漢璋判刑指出,對辯方求情指被告撿獲易通財卡曾嘗試交還失主,但因性格內向打消念頭,轉而將卡插進櫃員機,胡亂按號望「食卡」的說法,不敢苟同。
裁判官指被告插卡的一剎那已起貪念,短短四十八小時內提走現金上限四萬元仍未心足,再透過八達通的機制增值再套現金,顯示出被告的聰敏及貪婪,涉款高達十二萬六千多元,案件非常嚴重,必須判即時監禁以收阻嚇。

須賠償事主損失
案情指出,被告於今年四月九日在梅窩滙豐銀行的自動櫃員機,取去一名外籍人士遺留的易通財卡,胡亂按上「123456」的數字,竟成功進入電腦系統,兩日內提取四萬元現金,再購買一百七十四張八達通增值再套現,其間使用盜卡二百五十六次。
案件編號:TWCC33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