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關接獲「音樂出版人協會」的投訴,指旺角一個商場有十多間店舖,涉嫌未經授權進行代客下載電話音樂鈴聲服務,侵犯版權,海關經調查後前日採取行動,發現商場內共有十五間店舖違規,於是拘捕二十一名男女,並撿獲有關電腦器材,總值十一萬元。今次是海關首次破獲此類侵犯版權案件。 記者:張培生
其實此類代客下載電話鈴聲服務存在已久,一般是售賣手提電話配件店舖的附帶服務,這些店舖會在門外掛上大批流行歌曲名字,供客人選擇,而下載每首音樂一般收費五元至十元,方法是將紅外線接收器連接電腦,再將客人的手提電話對準接收器,便可下載指定的音樂。
海關版權調查組指揮官馮志豪昨日表示,要證明有關店舖所下載的音樂有沒有獲授權,是有一定困難。
今年初海關接獲「音樂出版人協會」有關投訴,經長時間調查及確定版權資料後,至前日採取行動,並向電訊管理局借用了多部手提電話作為「放蛇」之用。
前日下午四時五十分,六十名海關人員進入旺角一個目標商場,先後向十五間手提電話配件公司,光顧下載電話鈴聲服務,並成功交易,於是拘捕十五間店舖內共十三男八女的負責人及店員(年齡由十六至五十四歲),同時撿走店內一批共值十一萬元的電腦和紅外線接收器。
馮志豪又表示,根據現行法例,光顧非法下載電話鈴聲的客人不算犯法,但有關店舖則違反《版權條例》,最高刑罰為監禁四年及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另外,任何人管有任何物品用作製造侵權複製品,最高刑罰為監禁八年及罰款港幣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