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藥出售前須註冊

中成藥出售前須註冊

【本報訊】政府規定所有中成藥必須註冊後才可出售,但為個別病人預製的中成藥則獲豁免,製藥廠只要在製藥前一天把有關處方及資料交給中藥組存案即可,但該些成藥只可預製給一名指定病人,不可在預製後出售給其他病人。

可為特定病人製藥
立法會《中醫藥(費用)規例》、《中藥規例》及《中藥業(監管)規例》小組委員會昨日舉行第三次會議,審議有關條文。議員勞永樂表示,當局未來會確立一個中成藥註冊制度,所有中成藥均要向當局申請註冊,經核准其安全性及包裝說明等資料後,獲得註冊才可出售。
但對於一些中醫為特定病人製造中成藥則可獲得預先註冊的豁免,但只容許為一名病人預製,不得出售給其他病人,製藥廠只要在製造前向中藥組提交有關處方及中醫等資料,即可製藥,而中藥組會巡查核實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