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巴士司機購得新車,從汽車雜誌獲悉每逢假日荃灣有非法賽車,竟斗膽參加與車群在屯門公路、以時速二百公里飆車競逐,險象環生。初哥愈鬥愈心驚,中途退出駛回家,路上被警方截停拘捕;他昨在庭上承認非法賽車等四項控罪。
裁判官除判被告罰款八千元及吊銷駕駛執照兩年,非法賽車罪須還柙考慮判即時監禁;更抨擊本港汽車雜誌,不應刊登非法賽車熱點,有推波助瀾之嫌。
被告葉崇堅(二十三歲),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四項控罪,分別指他於今年六月九日在屯門公路近掃管笏非法賽車;駕駛的車輛未有顯示清晰車牌;車輛前後擋風玻璃貼有深色的玻璃紙,以及沒有購買第三者保險。
案情指出,被告於今年初購置一輛私家車後,翻閱汽車雜誌獲悉荃灣有線電視大樓外的馬路,每逢周六、日會有非法賽車,案發晚凌晨三時他駕車抵達上址,果然有多達四十輛賽車聚集,如箭在弦預備出發。被告依樣葫蘆在地上執起膠紙貼在前後車牌,以防止警方雷達追蹤。
三時許,賽事展開,一眾賽車直奔屯門公路左穿右插,互相爬頭;實屬初哥的被告以時速一百五十公里飆車,不斷爬頭僅佔中游位置,因領先的車群時速更高逾二百公里。惟被告飆車至掃管笏位置,深感車速太快,險象環生,決定退出回家。
但警方已獲悉有非法賽車,早在藍地地段設置路障,發覺被告的車牌貼有膠紙馬上追截,將他拘捕。被告沒有案底,辯方求情稱,被告單身,任巴士司機月入八千元。被告並非搞手,事後深感後悔,希望法官輕判。
裁判官判刑指非法賽車控罪嚴重,被告作為一名巴士司機,有保護乘客的責任,不應該參與非法賽車;但被告為追求快感,沒有第三者保險駕車,一旦有人受傷後果嚴重,還柙被告至本月十九日索取勞役中心報告始判,其他控罪罰款八千元及吊銷牌照兩年。
案件編號:TMCC35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