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論如何:李國寶為23條帶來新爭論 - 毛孟靜

毛論如何:李國寶為23條帶來新爭論 - 毛孟靜

李國寶代表銀行界,出其不意地公開發表對二十三條的憂慮,肯定殺了政府個措手不及,政治藝術,是妥協,妥協焦點,是左右逢源。這一點,這位通常「保皇」的立法會議員做到了。

李國寶的呼籲,和大律師公會帶頭的一樣:政府必須推出正式白紙法律草議文件諮詢。這項要求,並無新意,卻為二十三條的討論重注動力,因為李氏代表的界別,也代表錢銀符號,代表外資信心,有可能危害香港「超曼哈頓」的大計。

涵蓋面不分界別
二十三條立法諮詢開始以來,爭議已給推至不同方位的角落。這角落,彷彿純粹是政府權力跟新聞自由之爭,而「新聞自由是社會的最後防線」這個概念,似乎仍未在我們的社會扎根。談新聞自由,高官心裏該會暗笑,媒介中人多的是岳不群,一邊暗地裏自我審查新聞,一邊公開作個大義凜然狀。而普羅大眾也該會覺得,近年來,傳媒濫用新聞自由至「天地不容」,有二十三條箝制一下這班人也不壞,這叫「惡人自有惡人收」。
另一角落,又好像是葉劉淑儀與大學生的對峙真人騷:葉太戴「黑超」的嘴臉難看,但大學生又都幾囂張。結論言不及義。
大律師公會的話,也開始聽得重複,不夠新聞感。感謝李國寶發表了本地及外資同儕做生意的有關疑慮,為二十三條注入金融利益的考慮。
事實是,二十三條內容的涵蓋面,本來就不分界別,人人有份。舊日的《明報》有席揚事件,今日重提,大家都着眼新聞自由的層次,但涉事的是經濟資料,這些資料由銀行分析專家發放又如何?有關顛覆、叛亂、竊取國家機密的法例,在一個沒有民主、傾向人治的社會,只會是政府打擊異己、造就自己的工具。

反對立法行不通
於是有說,這事要從根本着手,根本就反對二十三條立法,根本就不必討論甚麼白紙黑紙、甚麼細節魔鬼。殘酷的現實是,做這個不實際,等如反對董建華明日或明年續任特首,看來行不通。《基本法》寫得明明白白,特區政府得就二十三條自行立法,北京領導層也已說得清清楚楚,五年了,是時候立法了。國家安全等如國防,中央意旨以及面子豈能不理。特區政府有大條道理自行立法去也。人民不願意與政府討論內容細節?只有更好,更方便政府行事。
是令人覺得無奈及無助的,就像有人進駐你我單位,強行來同屋共住,召警無效,因為這惡霸就是政府,他到底卻也願意簽一張起居合約,說明他的住下來,以不妨礙你我的生活自由為依歸。無可奈何中,只能與之談條件細節。


只為了討好中央
葉劉淑儀在周二的《經濟日報》專訪中,指她有美國朋友形容實施二十三條的立法是「一般標準動作」(It'saprettystandardthing)。她與她的朋友沒談到的細節,是香港不像美國社會,一無民主二無最終的終審權。同日,美國的《國際先驅論壇報》一篇評論文章說,香港人或可選擇相信法庭(李瀚良法官評梁國雄等人案乃政治檢控,有助肯定本地司法良心的充沛存在),但香港人會否願意選擇相信政府?
同一日,陳方安生在英國的《金融時報》寫文,呼籲董氏政府好好地推出白紙草案,慢慢來,香港人已「益發懷疑政府(急就章)的動機。」
動機不外就是按照及討好中央的意旨辦事。中央一聲令下立法,但細節由特區自己(快快)議而決、決而行。
毛孟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