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賭波者是香港塔利班?

反賭波者是香港塔利班?

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 關啟文

政府表示推行賭波後,又起爭辯,少數支持賭波合法化的人猛烈攻擊反賭波人士,如寫意(《香港經濟日報》11月28日)和劉細良(《成報》11月29日)都稱呼反賭波人士為香港塔利班,鍾偉民在《蘋果日報》(11月28日)則直斥他們為「天殺的」和「窩囊廢」。他們表達了不少對反賭波人士的誤解,實在有必要澄清。
劉和鍾都指摘反賭波人士對人權和社會公義(如二十三條立法等)漠不關心。這是誤解,劉和鍾自命為開放派,究竟他們作出公開批評前,有沒有存開放的心去了解對手的立場及求證呢?一個主要反賭波團體是「教會更新運動」,其總幹事胡志偉牧師是反賭波中堅分子。這團體和其他基督教團體(其中不少也反賭波)曾發起簽名運動,表示對二十三條立法的憂慮,並已在上月二十三日舉辦論壇,胡牧師就是其中一位講員,他質疑立法的言論在翌日報紙也有報道。當然,傳媒的焦點放在陳主教身上,但鍾若肯小心看報,就不會質疑:「難道上帝太忙,就只造了一個有脊骨、有腦袋的陳日君?」

有討論政策的權利
劉說明光社對二十三條立法「噤若寒蟬」,但事實上明光社已出版討論這問題的專輯(《燭光網絡》27期 www.truth-light.org.hk ),收錄的文章對二十三條立法都抱質疑態度。筆者反對賭波合法化,但亦在電台和報章多次批評政府的立法建議。我身邊不少反賭波朋友都在不同層面反對二十三條立法,請支持賭波人士別建基於自己的有色眼鏡,隨便把標籤加於對手。
少數支持賭波者常指摘反賭波人士不寬容,但他們批評反賭波人士時卻訴諸謾罵和扣帽子,霸氣十足。劉更似乎建議港台禁制明光社總幹事作節目主持,這又是哪門子的寬容?以和平、理性和合法的方法反對賭波就是塔利班?這經不起批判分析:塔利班是用武力強制社會跟隨他們的價值觀,但反賭波人士有拿槍迫人不賭波嗎?
批評者會說,他們提倡用法例限制賭波,這就是不寬容,是強加他們的價值於他人。但請問支持賭波者,你們也不是支持用法例限制外圍賭博、開賭場、賣翻版、貪污嗎?有誰沒有基於自己的價值觀支持某些限制別人的法例呢?為何這些就不是不寬容?關鍵在於這些法例是否有充足理據和是否用民主程序制訂,而民主程序包括聆聽公民社會的討論和讓市民用合法手段表達意見,反賭波人士同樣有權利參與這過程。你可以不同意他們的意見,但不能用一句「不可強加價值於別人」就否定他們參與公共政策討論的權利。說到底反賭波人士除了表達意見外也做不了甚麼,制訂法例最終的可不是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