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貓,娛樂我吧 - 林振強

醉貓,娛樂我吧 - 林振強

報章的「娛樂版」,以前我很抗拒,但是自從「娛樂版」變了「醉貓版」,就越來越喜歡看了。
強伯對喝酒這回事,沒有甚麼立場。自己不喝,只因為酒一沾唇即醉;我怕神智不清時被婦人佔便宜。別人──尤其是藝人──醉後的姿態,我卻頗喜歡看。
醉後可以有甚麼姿態?當然只可以有醜態。但是「醜態」一點也不單調,當中包括許多不同的姿勢。目光呆滯,臉掛傻笑(有時還掛着口水和少許鼻涕),是最常見的英姿之一,比藝人在台上演出時的英姿更要英得多一點。被人攙扶着而行,也是一個令我血脈奔騰的鏡頭;我想也想不到,這個只有伯爺公才做得出的姿勢,我的偶像藝人竟然也會做,他們的演技果然比我想像中出色。
還有還有!那個蹲在地上或夜店門口、站不起來的「甫士」,是那麼的vulnerable,那麼的充滿着男性或女性或亂了性的sensitivity,和那麼的像大陸同胞,教我好想撲上去擁着他們說:「唔好整污糟地方,想嘔入去屎坑嘔啦。」
但怎也及不上「拒絕接受酒精測試」的英姿讓人感動。新聞照片中,站在汽車旁的醉藝人,一臉倔強,堅決地和警員理論時,那種不屈不撓的精神,那股面對強權仍無懼的傲慢,實在值得我們學習,以便面對逆境時拿出來用。
數日之後,酒醒了的藝人就會站出來說話。一是道歉,一是否認曾喝醉。道歉需要勇氣,死撐需要力氣,二者同樣偉大,也很值得你我學習。而,沒有勇氣也沒有力氣的我,早已拿了筆記簿出來抄錄,惟恐忘了醉貓藝人們的精警金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