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緬甸女華僑許麗珍因東華東院疏忽斷錯症,以為她有癌腫瘤,將她左邊整個乳房割掉,代表院方的精神科醫生鍾思源,昨在高等法院指她沒有患上創傷後精神失調症,兩年精神治療已經足夠,但原告的臨床心理學家,以陽具作比喻,反問辯方律師,失去陽具有何感受。
鍾思源指出,許麗珍在動手術後,相信切掉整個乳房,是常見的治療方法,雖然令人震驚,但並非如遇上交通意外、遭強姦、打劫、綁架或在戰亂中般震撼。
鍾續指,創傷後精神失調的病人一般會極度恐懼及無助,但許只有對疾病的自然反應,憂慮病情是否嚴重,擔心養育子女問題等。
此外,若許有嚴重精神問題,滿腦子便只有自身的問題,難以思考、集中精神及做決定,失去自控,但許事發至今都有做家務,與患上嚴重精神病不符。
鍾相信許最多只需接受兩年精神治療,而其病情可在數年內逐步好轉,不會變成人格分裂。
至於許每次洗澡都勾起傷心回憶,鍾認為擔憂及痛苦,並非精神病,相信她可以應付。
現年五十四歲的原告許麗珍,九三年聽醫生建議,動手術切除左邊乳房的纖維瘤,後來醫生誤以為纖維瘤屬惡性,未經許同意下將她左邊整個乳房切除,許在九九年閱報得悉癌症檢查及治療方法,向院方查問,院方才說那是良性腫瘤,並承認疏忽。
許向管理東華東院的醫管局索償六百萬元,代表她的臨床心理學家羅志華認為她創傷後精神失調,可能要終身接受治療,昨日被辯方律師盤問時,羅指女人失去乳房的心理創傷,如同被強姦,比死更難受。
羅又對辯方律師說:「女人失去乳房,就如男人失去陽具,如果發現陽具有小粒,要動『小手術』切除,豈料翌日發現陽具不見了,你會有甚麼感受?對我來說,那是比有生命危險更弊呢!」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PI7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