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念曾救火 減刑六個月<br>冷氣工程師受賄囚兩年

官念曾救火 減刑六個月
冷氣工程師受賄囚兩年

【本報訊】曾奮不顧身救人及救火的冷氣工程師,於九九年開始收受兩名承辦商共九萬多元報酬,助他們出價競投其公司批出淺水灣兩個屋苑的冷氣維修工程,同時給予知情的同事一萬五千元「掩口費」。被告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五項收受利益罪及一項提供利益罪,被判入獄兩年。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於八八年在尖沙嘴地鐵站救回墮軌的外籍女遊客,而九六年受僱的帝苑酒店洗衣房失火,被告亦參與救火以減少人命及財物損失,因此可獲減刑六個月,以反映其良好人格;但被告今次所犯罪行歷時兩年,違反誠信,因此判被告入獄兩年,及賠償受害公司九萬二千多元。
案件編號:DCCC10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