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 李華明
立法會通過促請電費及煤氣費減價議案的事件還未告一段落。除了兩間電力公司與政府商討來年電費調整外,雙方在明年亦會就「管制計劃協議」作最後一次中期檢討,並會探討二○○八年協議屆滿後的安排。
民主黨今年再在立法會上提出要求減電費及煤氣費的議案,希望三間公用事業機構因應其個別營運情況,作出減價或給予回贈,但跟去年不同,這次動議辯論引發社會討論的熱烈程度,遠較去年為大。七大地產商更罕有地聯手組成「電費關注組」對電費提出意見,學校、食肆東主也起來申訴電費昂貴,令整個討論更熱熾。熱熾討論過後,除了希望兩間電力公司認真考慮市民訴求,作出減價或提供回贈外,民主黨認為社會必須對日後監管電力價格的模式與方向深入研究,以尋求一個長遠的對策。
民主黨一直認為百分之十三點五的准許利潤回報水平偏高,且欠缺彈性。六十年代中,政府與電力公司簽訂管制計劃協議,原意是讓電力公司股東可獲合理回報水平的同時,讓小市民的利益得到最大保障。管制計劃下的准許利潤水平,並非利潤保證;但時至今日,卻演變成利潤保證,兩間電力公司甚少賺低於百分之十三點五的回報水平。
今次動議辯論後,有報章引述分析員替兩電「平反」,指以二○○一年利潤計,中電及港燈所賺取的利潤,只分別為資產值的百分之十二點二及百分之十三點一,並非所謂「賺到盡」。不過,細看兩電的年報,事實並非如此。
中電及青山發電有限公司去年按管制法業務所賺取的溢利,是九十七點八億元;由於較准許利潤回報過高,因此須把當中的十二億撥往發展基金以作日後業務發展之用。再扣除協議下的項目,所得的純利才是十二點二。因此,理據不成立,中電去年仍是「賺到盡」。即使兩電未能賺足准許利潤回報的最高上限,有關差額亦可自發展基金撥入款項,以達至准許利潤回報水平。
管制計劃協議已實行了三十多年;時移世易,民主黨認為政府必須引入一個更有彈性的監管安排及提高透明度,讓准許利潤回報水平可因應經濟情況而作出相應調整;讓公用事業機構在照顧投資者收益的同時,也照顧市民的利益。長遠而言,政府應引入適當的競爭,讓電費到達合理水平。距二○○八年只有數年,民主黨認為政府應盡快為管制計劃協議屆滿後的安排作出決定,以便有足夠時間作過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