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郅是中國球員進入NBA的第一個,但遭遇頗為令人唏噓。1999年王被達拉斯小牛隊選中,由於中國籃球協會一些僵化的規定,他並不能順利地到美國參加NBA新人該參加的訓練,導致兩年的NBA之旅沒有達到應有的效果。
今年王治郅結束在美國比賽後,接到中國籃協要求其歸國訓練並參加世界男籃錦標賽和亞運會的通知,但王以個人需留美訓練而堅持滯美不歸,引起軒然大波。後來,更造成了他不願代表國家隊參賽並被中國籃協開除出國家隊的轟動事件。
在王治郅事件中,至少有四股力量像「四馬拖車」影響着事件的進程:1.中國籃協以「國家需要」這種大幌子來要求王必須無條件回國參賽;2.NBA高密度的賽制要求王必須隨時隨隊參加訓練和比賽;3.王身邊的人出於個人利益,利用王英語不通的缺點將他跟外界隔絕;4.體育媒體出於挖獨家新聞的需要,故意在王跟中國籃協之間製造誤會,使王認為只要留在美國,自己才會安全。
因為被國家隊開除,小牛隊也不再與王續簽,王已轉投他隊。至今,他與中國籃協的恩怨仍未了結。很多時候,一個百年難得一遇的人才,就這樣被「國情」所耽誤了。但願「四馬拖車」不會演變為「五馬分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