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曾多次考獲全班第一的中四男學生,不滿老師干涉他在課堂傾偈,憤然爆粗、擲椅、拳毆老師至幾乎昏倒,被告昨求情表示懊悔,日後會懂得尊師重道,望輕判社會服務令但不獲法庭接納;裁判官斥責被告公然拳打老師,當眾羞辱使老師身陷可怕境地,案件嚴重必須判入勞教中心。 記者:蔡朗清
穿上整齊校服的十六歲被告,早前承認毆打老師還柙至昨日在荃灣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昨在庭上求情稱,感化官報告顯示,被告去年曾任義工獲多次獎項,中二及中三考取全班第一,今年升讀案發的上葵涌官立中學。被告本質並不壞,唯一缺點是脾氣暴躁,他還柙十四天後已深感後悔。
被告亦向法庭呈交親筆求情信,表示今次一時衝動犯案,事件傷透父母的心,以及擔心日後的前途。他對毆打老師表示歉意,承諾不會再犯,日後會尊師重道及好好讀書。校長亦向法庭呈上求情信,表示被告知錯,日後在課堂上不會擾騷同學,希望法庭輕判,使被告能繼續返學。
對於被告祈求輕判社會服務令,裁判官鮑理賢判刑時表示不敢苟同,直指案情嚴重,被告在同學面前以粗言穢語怒罵老師,擲椅後衝出拳打老師頭顱。事主被當眾羞辱,經歷可怕的遭遇。被告去年曾因犯事接受十八個月感化,感化官對被告不能好好控制情緒表示失望。被告現在又再犯事,社會服務令不能反映案件的嚴重性,必須判勞教中心。
在犯人欄的被告聞判登時淚流披臉,到庭旁聽的母親亦不斷用紙巾拭淚。案情指出,被告於今年十月二十九日下午約三時,在上葵涌官立中學的班房內,襲擊英文老師。當時老師發現被告與同學傾偈,出言阻止。被告不但未有聽從,反以粗口「回敬」及飛擲座椅,再衝向老師,左手握拳凸起食指骨節,錐正老師的頭顱。受襲的老師即天旋地轉,幾乎暈倒。
案件編號:TWCC327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