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紙草案又如何 - 王岸然

白紙草案又如何 - 王岸然

反對二十三條立法者,似乎有兩類人,一是如筆者徹底反對為二十三條立法;一是原則上贊同立法,但要有份所謂有精確文字的法律文件,所以要求有白色草案云云……
要求白紙草案,筆者一點也不明白其偉大之處在哪裏。道理上的必然性又在甚麼地方。律師們說希望有精確的法律文字,諮詢公眾,但筆者所見,諮詢文件中所用的字眼,早就已經是法律用語,不必為修詞上的問題,再次諮詢。
要反,就應該反原則。若然專政者執意要立惡法,這就不會是省油的燈,而是可用的兇器,只視乎專政者在甚麼時候,甚麼政治情況下使用,這是每一個反對二十三條的人應該明白的。
難道大家天真到希望專政者會修改條文,令到惡法成為虛文,根本無從起訴?專政者會為了港人的一點噪音,就自我收兵,自我退讓成為紙老虎不成?筆者提醒大家一點,政客們自知抗爭無力,革命又無膽,所以希望在一些枝節上交差,只在一些微枝沒節的地方得到一點改善,就可以算是交代。更令人不齒,是希望立法延遲幾個月,明年年尾的區議會選舉,撿現成的便宜。
筆者的估計,若然港人無法滙集一股巨大的人民抗議聲音,迫使專政者收回立法的建議,一切都會是徒然,所以十二月十五日的遊行是人民,不是代議者,對是否支持立法的最直接表態,大家站出來是反對立法,不是支持立法但要求甚麼白紙草案。
搞不清楚目標者,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