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談稅務:利用退休計劃增加投資收益

德勤談稅務:利用退休計劃增加投資收益

在上幾期,我們曾經談過如何利用個人退休計劃(“IndividualRetirementAccount”,IRA”)去合法減免美國個人入息稅。這期我們將繼續介紹另外一種比較普遍的美國個人退休計劃(“RothIndividualRetirementAccount”,“ROTHIRA”)。
我們曾經提過,要是納稅人能符合一些除稅前入息金額的要求,並且估計在退休以後,被列入的美國個人入息稅率會比現在為低,那麼便應該選擇IRA。然而,要是納稅人估計在退休以後將會被列入比現在更高的美國個人入息稅率,那麼ROTHIRA可能會是一個更明智的選擇。
總的來說,參加ROTHIRA的限制要比IRA為寬鬆,因為ROTHIRA沒有任何供款人士的年齡限制。基本上,2002年度任何單身人士如果其調整後入息總額不超過110,000美元,或聯合報稅夫婦入息總額不超過160,000美元,便具備資格。但在海外工作的人士須注意其調整後入息總額的特殊限制。同樣以2002年度為標準,單身人士的ROTHIRA供款最高限額為3,000美元或3,500美元(包括50歲以上人士的500美元附加額)﹔夫婦的IRA供款最高限額為6,000美元或7,000美元(包括50歲以上人士的附加限額)。值得注意的是,ROTHIRA的每年供款不可從個人入息總額中扣除。這一點也是ROTHIRA和IRA的最大的分別。

須符合四項條件
說到這裏,或許很多人會問,既然ROTHIRA的年度供款不可從個人入息總額中扣除,那麼參加ROTHIRA究竟有甚麼好處呢?大家都知道,一般美國人所獲得的投資得益,都必須繳交美國個人入息稅。但一般來說,任何人只要參加ROTHIRA及供款滿五年,並符合以下任何的條件﹕
(1)供款人年滿59.5歲;
(2)用作首次自置物業作為住宅用途的10,000美元;
(3)供款人患上某些殘疾,或
(4)當供款人不幸過世。
那麼,從ROTHIRA提取的累積投資得益,將不需繳付美國個人入息稅及罰款。同時,如果任何人士在未滿59.5歲前,在任何情況下從其ROTHIRA提取其累積供款,因為ROTHIRA的每年供款不可從個人入息總額中扣除,因此,只是提取其累積供款,也不須繳付任何罰款及美國個人入息稅。
看看以下的例子,你也許可以更清晰地了解ROTHIRA具備投資得益免稅的力量:
一位美國單身人士在他30歲時開始,每年存於3,000美元用作其退休的安排。假設這位人士每年所繳付美國個人入息稅的最高稅率為30%,他這筆錢每年的平均投資得益為10%。若是他不參加ROTHIRA,而只是將這筆錢用作一般投資,30年後,他這筆錢的稅後投資及回報總額,大約是28萬美元。但要是他參加了ROTHIRA,這筆錢的投資及免稅回報總額便可以達到約美金50萬之多。相比之下,這位人士最後可以獲得的總收益超出75%之多。
鑒于每一項個人退休計劃都有不同的具體細則,不能在此盡錄,任何人士若打算參加ROTHIRA,請先諮詢專業人士的意見,以便有效地利用ROTHIRA合法減免繳交美國個人入息稅,增加投資收益。
葉偉文、梁健
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稅務合夥人及稅務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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