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五月警方在機場離境大堂拘捕三名毒販,發現其中兩人腿上纏着淨重逾四千七百克毒品「冰」。三名被告昨於高等法院各承認一項販毒罪,分別被判監十三至十五年。
首被告倪英祥,二十一歲,運輸工人;次被告廖銘詩,二十六歲,別墅管房。控罪指他們於今年五月二十日,在機場離境大堂各販運淨重近二千四百克毒品冰,各判囚十三年。第三被告岑譽漢,二十九歲,運輸工人,被控於同日在旺角京港酒店,販運淨重逾四千七百克冰毒,判囚十五年。
根據案情,首次被告在機場被警員截獲,每人雙腿均纏着八包冰毒及手持飛往關島機票。第三被告當日亦在機場落網。
案件編號:HCCC306/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