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每天約有三十二名青少年因違法而被捕!一項調查發現,逾五成受訪青少年曾參與違法行為,包括「搭霸王車」、毀壞公物或打架等,部份更服用違禁藥物、販賣盜版光碟,甚至縱火。有立法會議員表示,不少青少年的嚴重罪行,都是由犯輕微罪行開始,當局應加以正視。
民建聯於上月訪問八百一十八名中一至中五,十二歲至二十歲學生,發現五成一人曾參與問卷列舉的十三項違法行為(見表)中最少一項,最多人干犯是「搭霸王車」,佔兩成九;其次為蓄意破壞公物、打架及「食霸王餐」等。藏有或服用搖頭丸等禁物的也佔百分之八;販賣光碟佔百分之二;百分之零點六則干犯縱火嚴重罪行;百分之零點一更曾參與所有十三項行為。
八成四學生過去一年未曾參與社區中心或青少年中心活動,其中九成三人稱因為中心「不自由」,七成一稱不感興趣,六成七認為中心很「老套」;相反,有兩成五曾到的士高等娛樂場所。
調查並發現有違法行為的學生中,六成五與家人關係不親密,兩成來自破碎家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稱,缺乏家人關心的青少年容易犯事,顯示家庭管教的重要性。
他強調,部份青少年以為觸犯輕微罪行,即使被捕也沒甚麼大不了,但不少嚴重罪行都由此而起。他促請學校、家長及政府加強協助青少年步入正途,而青少年中心則應革新,吸引青年人參與。
社工邵家臻表示,青少年的違法行為,多是基於惡作劇及獵奇心態。但他認為,這類的「踩界」行為,在成年人身上也會發生,所以未必反映青少年的潛在危機嚴重。
根據警方統計數字顯示,今年首九個月青少年罪犯(七至二十歲)被捕人數合共八千五百一十八人,以此數字推算,即今年首九個月每天約有三十二名青少年因參與違法行為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