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慧峰集團(8228)主席潘國濂透露,與中國錄音錄像出版總社(中錄)有初步協議,籌組另一家合資公司,在內地出版3本雜誌,現正進行刊號申請並等待國家文化部審批。慧峰現經營的《新聞週刊》特輯已有盈利,進展良好。
潘國濂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與中錄成立的另一合資公司正待審批,初步擬在內地推出3本雜誌──兩本為以寬頻生活和輕鬆潮流為主題的原創雜誌;另一本是替國際著名媒體集團代理的專題雜誌中文版。慧峰在合作項目中會負責經營,刊號和出版則由中錄負責,形式與《新聞週刊》特輯合作項目相同。較早時,慧峰與中錄成立合資公司,經營內地數碼媒體業務。
去年10月,慧峰透過與聯合出版合資的華宇傳媒,獲得中文版《新聞週刊》特輯3年的特許權協議,首度涉足大中華的平面媒體業務。1年後,慧峰再籌備與另一國際媒體開展合作關係。
潘國濂解釋,許多國際雜誌都希望以內地刊號出版,登陸中國市場;與此同時,內地對外國高質素雜誌亦存在需求,故慧峰將自己定位為「橋樑」,與中外合作夥伴攜手將這些雜誌的非新聞內容部份引進中國。長遠而言,該公司希望代理該等國際媒體全部平面內容的中文版,至最終代理其所有跨媒體內容,模式有別於現時參與內地平面媒體業務的港商,例如Tom.com(8001)和泛華集團(1105)等。
以新聞週刊公司(Newsweek,Inc.)的合作為例,潘氏坦言希望能夠逐步代理定期出版的《新聞週刊》,以至其母公司華盛頓郵報集團旗下之刊物、教育和多媒體內容等。他說:「跟新聞週刊公司的合作,開放我們許多合作的可能性。」
對於投資中國的發行分銷業務,潘國濂明言短期內不會考慮,並再三強調,以慧峰現有規模,不適宜作這類高資本投資。他說:「(慧峰)自己不會開800個銷售點。我們與中錄的合作,已自動提供了全國的發行渠道。」
根據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簽署的出版方面協議,中國入世後首年,須通過合資合作形式,允許外資進入發行領域;並於3年後開放批發業務。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柳斌杰較早時也透露,會於年底前,頒布外資投資內地刊物分銷發行領域的「暫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