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肉體受傷,整夜痛苦呻吟。她說:「忍受不了,絕望得想死。心想:給我打嗎啡就打嗎啡吧……」
有人心靈受傷,有如一隻大手用力把肺腑揑碎,血肉模糊:「心痛得連吞口水也沒力氣。」
痛,那是必然的。
會痛,知道痛,感覺痛……,未嘗不是幸福。
桑蘭,國家隊運動員,跳馬冠軍,1998年她十七歲時,在練習中意外重傷,頸椎骨碎了……
運動員對自己身體非常清楚,也很敏感。哪處痛哪處癢?都有感覺——但那回,無論怎樣,就是「沒有感覺」。她知不妙。
不痛不癢才嚴重。沒有感覺。從此她胸部以下完全癱瘓。再也沒法站起來。
桑蘭的堅毅、樂觀、自信,當然令人佩服。但她若無其事地談起那一生(在科技仍未突破新藥仍未發明之前)中最重的一次傷,微笑着——這叫我心酸。
還是希望痛吧?
痛得錐心、撕裂、轟烈而難熬,還是有感覺好些。
痛,告訴你部位、性質和程度。因為痛,才有終於不再痛的一天。人生怎會不受傷?不痛?不要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