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從未脫稿,一交數十篇,當然不會開天窗。
「她是專業作家。」年輕人說:「我們是兼職的,迫不得已才脫稿呀!」
哇,好厲害,好像「迫不得已」是一個天大的理由。
年輕人怎麼沒有年輕情懷呢?年輕人好勝,你是專業又如何?我要寫得比你好!你交稿交得準?我比你更準,這才對呀!
我們寫稿,一分一秒都抱着戰戰兢兢的心態,務必做到最好為止,不然就只有放棄。脫稿不但是這一行最大的罪行,而是原則問題:答應人家的事一定要做到。答應替報紙寫稿,豈能因「作者外遊,暫停一天」?
外遊?哈哈哈哈,這年代誰不外遊了?事前不貯稿,臨時寫也有一樣東西叫Fax機呀!也許是稿費低微,在酒店的傳真費太貴的原因吧?但年輕時總得從頭做起,酬勞也由最基本的,希望一年年昇高,怎能看輕自己。
我們誰都有過開始的時候,當年一想到交不出稿,對死線的惡夢是牙齒一顆顆脫落那麼恐怖,豈敢為之?那時候的編輯也是惡爺一名,當然不會用一個空白的專欄來做懲罰,但更厲害的是叫一個阿貓阿狗來代寫,用原來作者的名字刊登,你脫稿?我就讓讀者來釘死你!
「其他人都至少有個星期天休息,專欄作者每周停一天可不可以?」我們集體要求。
編輯老爺一聽:「放你們一天假,你們這班馬騮又乘機寫別的稿,不行不行!」各人有各人的做法,你準時交稿,我因事暫停,不用你管,你們的固執和堅持,已過時。
「我們有代溝。」和年輕人交談時感嘆。
「當然囉。」他們說:「怎會沒代溝?」
我懶洋洋地:「我年輕,你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