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會計涉盜公款200萬

女會計涉盜公款200萬

【本報訊】四旬女會計涉嫌兩度將公司支票存入自己銀行戶口,盜取逾二百萬元款項,並在屯門購置物業,銀行向公司查詢帳目揭發,案件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提訊,被告被控一項盜竊罪,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後時表示,警方現正進行有關的核數,調查被告是否涉及其他控罪。

購愛琴海岸單位
被告許美華,四十九歲,會計師,控罪指他於本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葵涌工業街二至八號香港上海滙豐銀行內,偷取據法權產的一張面額一百萬元支票,該支票屬於中國銀行某戶口,有關款項為LaptoTradingCompary的財產。
控方指出,被告受聘於該公司任職會計,負責支票來往,案發當日她取該張面額一百萬元的支票,給公司一名董事簽署,聲稱該筆款項用作營運經費,但她將支票存入自己的銀行戶口內。
控方續稱,被告乃將自己的銀行存摺,私下更改名稱為公司董事姓名,並用打字機打上虛假的銀行戶口號碼。
被告被拘捕後,承認於本年十月份亦曾以同類手法,偷取公司一筆為數一百三十二萬元的款項,其後用作購買屯門區愛琴海岸一個單位。
裁判官表示,被告所涉的罪行嚴重,監守自盜,破壞公司對其信任,且控方稍後可能增加控罪,恐防被告會棄保潛逃,拒絕其保釋申請,還押懲教署監管,將案押後至十二月九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TWCC341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