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民意變幻篇 - 李怡
民意調查顯示,葉劉淑儀因推銷二十三條立法而導致民望大跌,葉太回應說,作為一個公僕,不應將民望看得太重要,「如果只是為了討好民意而不盡心去做好自己的工作,我覺得是本末倒置」。
無論是去年的施政報告,還是今年公布問責制委任名單時的談話,董特首都強調政府今後要掌握民意,要成為「一個要掌握和重視民情、民意的政府」。──民意是重要呢,還是不重要?請特首和問責局長葉劉淑儀再磨合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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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解釋政府何以「轉軚」推出賭波合法化文件,是因為民意有了大幅轉變,現在支持者高達百分之七十三,反對者只百分之二十二。
民意轉變,使董伯從認為賭波「不道德」轉而認為非「不道德」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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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伯說要掌握民情、民意,大概他的意思是要努力使民意去符合他的觀念與施政,而不是讓他的施政去反映民情、民意。
葉太的問題是她沒有能力去「掌握」民意,無法使民意支持她的二十三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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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鎔基在香港談中銀國際那篇批評聯繫滙率的文章,說「你不要以為你就中銀國際呀,他以為你是朱鎔基的代言人」。
朱鎔基說的「你」是誰,「他」又是誰?《壹週刊》的楊懷康文章,根據祈福德(MarkClifford)考證,「你」指的是中銀國際總裁李山,「他」指的是董建華。中銀國際研究報告的文章提及聯繫滙率的段落中性而簡單,只是說「基於董建華決心在第二任內改造經濟,恢復增長,作為中期策略,權衡聯繫滙率的去留,無疑是合乎邏輯之舉。」《南華早報》用作頭條,董伯連忙向朱鎔基打小報告,問是否中央的意思。董伯對二十三條立法的民意反應冷漠,對中央的可能意向卻有庸人自擾的神經過敏。 ※
回歸後警方首宗引用《公安條例》起訴參與遊行人士。總裁判官李瀚良宣判時質疑,涉及政治性質的事件,是否應由法庭審理解決,但為了維護法律尊嚴,仍依法判三被告罪名成立,但予以輕判。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回應說:案件的重點並非有沒有政治性,而是有否犯罪。
她誤會李瀚良的意思了。李所說的政治性,並非指案件本身有沒有政治性(有沒有均可由法庭審理),而是指選擇性檢控這件事帶政治性,這不應由法庭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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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斌正式被捕,香港上市的歐亞農業可能被銀行入稟清盤。另一上市民企「中國特纖」,一天之內,股價暴跌百分之九十二點七。香港上市民企中的華晨汽車、格林柯爾、超大農業都紛紛出事。
董伯在今年就任第二屆特首的演辭中說:「可喜的是今年會有五十五家內地民營企業來港上市。」──可悲的是,香港小股民會再被拖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