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世聞名的政治哲學巨著《正義論》(ATheoryofJustice)的作者約翰.勞斯日前病逝,享年八十一歲。勞斯是一代宗師,成就絕不遜於海耶克或波柏(很可能更勝二人),但香港讀者會對他的名字感到陌生,甚至從未聽聞。
馬國明
勞斯的《正義論》於一九七一年面世,他的文筆並不流暢,當中的論據翻來覆去,有點累贅。但在《正義論》面世之後的十年,便有超過二千部著作探討《正義論》或當中的部份論據。有評論者更推許勞斯,認為政治哲學由勞斯一手復興。
《正義論》能夠產生這般巨大的迴響,主要是著作提供了解決個人自由和社會公義矛盾的方案。勞斯秉承康德哲學的精粹,強調人性最可貴之處在於人人能自由地替自己作抉擇。但追求個人自由往往被認為走個人主義,損害整體社會利益。中國人社會更強調要犧牲小我,完成大我。中國人社會一向迂腐,鮮會反思傳統主張。大我、小我的講法把個人和社會當成同一個我,在概念上已十分混淆。如果都是我,又何來犧牲?事實上,《正義論》的出發點是個人自由,勞斯的結論是每個人都會自由地選擇一個公義的社會,一個不是照顧貧病老弱,而且更會特別厚待他們的社會。
筆者力有不逮,以下的簡略勾畫或會簡化勞斯精密的推論。勞斯首先巧妙地把霍布士、洛克和盧梭等思想家所設想的「自然狀況」(stateofnature)改造,變成一種「初始境況」(originalposition)。在這個處境中的人都被「無知的面紗」(veilofignorance)罩住,每個人對自己的身份、地位、能力、際遇以至信仰或信念一無所知。即是說,處身「初始境況」的人是沒有既得利益的,他們定的原則,也就是可以想到的最公平原則。
勞斯認為當人對自己的過去和將來都一無所知,但又能為社會制訂人人共同遵守的原則時,他必會採取一種保守和低風險的策略,但這種策略所得出的結論對很多人來說卻是「激進」的。採取保守策略,身處「初始境況」的人會要求一種最低程度中的最大自由,換言之是人人適用的基本自由。在物質生活上,他寧可選擇一種能保障獲得尊嚴的制度,而不是冒險進取,以期變成大富大貴。情形就像經濟不景,前途不明,人們紛紛選擇保本基金作為投資對象一樣。勞斯的論據絕對有說服力。
但為甚麼這些結論會變成激進?因為激進和保守是相對的。二十三條立法通過後,堅持個人基本自由便會變成激進,甚至顛覆。同樣,保障人人獲得尊嚴,就要厚待貧病老弱,而不是大肆批評公共房屋擁有無敵海景,不是喊着削綜援,不是要求外傭繳交如同標準稅率的稅項。一代宗師逝世固然令人惋惜,但如果因為勞斯的離開而能引起人們注意社會公義的原則,那麼對香港這樣的一個對工人罷工憤怒,公司裁員冷漠的社會而言,實在是造福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