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十二歲老漢涉於寓所內摸胸非禮十一歲女童案,昨自辯時痛哭承認曾觸摸女童臀部,並要求法庭畀次機會,東區法院裁判官昨裁定被告非禮罪成,押後下月十二日判刑,被告仍准保釋候判。
被告麥有發被控今年五月十五日在葵芳邨單位非禮一名十一歲女童。
他昨自辯時否認主動邀請女童返家,又指女童於他的寓所內主動拉高上衣及脫去長褲,他給予女童二十元是出於「做好心」,但承認曾於寓所觸摸女童膊頭,由上至下摸落臀部,被告向裁判官痛哭表示:「我知錯啦!我希望法官大人畀次機會我。」又表示沒有非禮女童的意圖。
案件編號:ESCC268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