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新聞界從來沒有「安樂」過! - 盧峯

蘋論:新聞界從來沒有「安樂」過! - 盧峯

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先生昨天以「生於憂患,死於安樂」這句名言來「警惕」本地報業要好好珍惜新聞自由,以免因過份「市場化」和「庸俗化」而令新聞自由走上末路。

「警告」不符事實
我們不知道何先生為何選上這樣的一句話來「警惕」本地報業,更不知道何先生及特區政府除了「口頭警告」外還有沒有實質的行動。但我們認為,何先生的說法既不符合歷史,也不符合現實情況;事實上本地報業絕不是處於甚麼安樂的環境,而是正面對《基本法》二十三條行將立法的無盡憂患。
事實上只要稍為翻翻近代中國報業史或中文報業發展的歷史,就可以知道真正威脅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並不是甚麼庸俗化、市場化的報道手法,而是專制政權、專權政府的「死亡之手」。清末期間大量革命志士就因為發表言論批評滿清政府、號召革命,以致被殺或被捕下獄。其後的國民黨政府、共產黨政府對報業的箝制、對新聞自由的壓制同樣不遺餘力,中共甚至把新聞傳媒都變成它的喉舌,絲毫不讓獨立的傳媒、獨立的新聞工作者有任何生存的空間;即使是黨內的新聞工作者也隨時被以言入罪,劉賓雁先生、戴晴女士、高瑜女士不是都因獨立敢言而被整得死去活來嗎?這些歷史事實不都充份說明對中文報業來說,新聞自由的最大威脅是從那裏來的嗎?
香港以往在英國人的管治下雖然比內地有較多空間,但港英政府手上依然有多條嚴苛的法例可以在有需要時懲治不聽話的傳媒,六十年代暴動期間港英就引用過這些權力勒令幾份左報停刊。直到九十年代制訂人權法以後,這些惡法才逐步修訂,讓香港的報業及傳媒有機會免受政府濫權的威脅。

利刀早在頭頂上
但是自回歸以來,特區政府對新聞傳媒的限制卻又再次增加起來,例如隨意設立限制採訪區、限制記者的正常採訪活動等。最近更建議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令傳媒及新聞工作者隨時觸犯煽動、竊取國家機密這些模糊不清的罪名中。這樣的現況、這樣的前景,能說得上安樂嗎?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女士較早時說過,威脅新聞傳媒的利刀早已懸在大家的頭上,《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不過讓大家看得更清楚,這番話難道何先生沒有聽到嗎?
(圖)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昨日「警告」本地中文報章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