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有線電視職員在職及離職期間,涉嫌夥同三名同伴,多次持職員證上門向逾十名有線電視客戶推銷寬頻服務,不但成功騙取近萬元費用,更藉詞更新器材,拆走戶主的數據機及解碼器;兩人昨在庭上承認七項串謀詐騙、盜竊等罪,還柙候判。 記者:蔡朗清
兩名有線電視前客戶服務員周遠輝(二十一歲)及羅英輝(十九歲),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串謀詐騙及詐騙五項控罪,羅另承認兩項偷竊罪;控罪指他們在去年十月十一日至今年一月三日期間,在沙田、土瓜灣、深水埗等多個住宅單位,訛稱為有線職員,聲稱獲有線批准上門推銷寬頻服務,以騙取年費及寬頻數據機,另盜取有線電視解碼器。
同案另三名被告鄭鈞浩(十七歲),學生,陳小保及湯天佑(均十八歲),則否認控罪,明年一月二十七日審訊。
案情指出,周遠輝及羅英輝在去年年底任職有線客戶服務員,由去年十月至今年一月在職及離職期間,持有線證件,多次上門向有線客戶推銷新的寬頻服務或延長合約,成功騙取多個客戶合共約一萬元現金;其間被告又向客戶表示更新數據機,拆走有關器材。
被告取走客戶的數據機後,拿作向其他住戶推銷騙取年費。羅英輝更兩次上門向有線電視的用戶,聲稱更新電視解碼器,成功盜取兩個合共一千六百元的解碼器。其後因用戶發現遲遲未有裝回數據機報警,警誡下羅承認控罪。鄭沒有案底,羅則有一次刑事紀錄。
辯方求情稱,鄭現職電腦推銷員,對案件感到後悔,今次犯事純粹幫助朋友。羅英輝則向法庭呈交求情信,表示知錯,願意做控方證人。裁判官直指二人多次犯案,案情嚴重,將案件押至下月十九日索取背景、勞教中心、教導所及更生中心報告始判,其間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件編號:TWCC316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