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男子涉嫌收受每月逾萬元報酬,替一個澳門外圍賭博集團在港開設戶口,協助該集團洗黑錢,利用戶口收取外圍馬及外圍波的賭款,以及賭債,再轉帳到其他戶口,一年間進出其戶口的款額高達一千三百萬元。涉案男子否認一項洗黑錢罪名,昨日在區域法院受審。
被告袁海新,二十七歲。控方案情透露,被告於九八年經女友介紹,認識一名姓王男子後,王在澳門要求被告替他在香港開設一個銀行戶口,用作收取外圍馬及外圍波的賭注,及賭仔的欠款,王並表示被告每月可獲一萬至二萬元作報酬。
案情指,被告其後在恒生銀行開戶口,並依照王的指示將戶口內的款項轉帳。控方指涉案戶口在九八年七月至九九年九月間,存入及提取的款額均超過一千三百萬元。警方於九九年十一月在被告的寓所內將其拘捕。
案件編號:DCCC8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