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先生於本年十月三日向房屋署交回其元朗水邊圍邨公屋單位,辦妥手續後,職員答允一個月內退回一千多元按金,但范先生不滿至今仍未收到退款。 短期內完成 房屋署發言人回應,服務承諾中未有包括按金一個月內退還之條款,房署屋邨辦事處會集合至月底一次過辦理,由於范先生於十月初辦理退屋手續,辦事處上月底已交財務部辦理,相信短期內可予退還。 (一一二○二一)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