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退休年金計劃可取

部署退休年金計劃可取

過往人們買保險的心態,主要是為家人買保障──投保人若然不幸身故,家人生活亦有所依靠。但現時大家反而擔心壽命太長,會為家人增添負擔,所以紛紛及早為晚年打算。不過,誰也說不準要多少錢才足夠安度餘生,如果能像政府的長俸制般,每月定時支取生活費直至終老,豈非上佳?

今年年初,萬通保險引入在北美盛行已久的年金計劃,概念有點似政府的「長俸」制。投保人在指定年期開始,可以按月領取一筆定額生活費,直至身故。此類既定年金形式的計劃,並不能中途斷單及改變發放形式,即一旦投保,日後必須以定期定額形式取回儲蓄,直至投保人身故。
投保人可以選擇年金開始行使的年齡,包括55歲、60歲及65歲等,並由這個時期開始毋須再供款。要留意的是,年金產品目的為退休保障,死亡賠償反而較次要,故投保人一旦在供款期內身故,賠償只會以保單價值計算。
一般而言,保單生效後6至7年,保單的現金價值才會與總供款相若,因此保單頭幾年,投保人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在開始領取年金一段短年期後若不幸身故,能取回的總金額亦未必一定很多。簡單來說,投保人壽命愈長,選擇年金形式會愈着數。
為了加強對投保人的保障,年金計劃一般都設有10年至15年的保證期(即保證最低派發年期)供投保人選擇。選擇保證年期較長的計劃,每月發放的金額會相應較低。
友邦、宏利、保誠等隨後亦已相繼推出類似「年金」的產品,不過容許投保人在退休之時才決定,究竟將滾存之積蓄以「年金」形式發放,還是即時一筆過提取,又或繼續存放於保險公司內滾存。

最大缺點供款額高
宏利保險個人產品市場部助理副總裁吳政偉指出:「沒有人知道自己有幾長壽,所以儲多多錢都可能唔夠退休,選擇年金對長壽的人來說較有保障。」以宏利的「卓越寫意生活保障計劃」為例,投保人65歲時開始獲派發年金,一旦身故,還會將戶口內的餘額(若有的話)賠償給受益人。
事實上,年金計劃屬於退休保障,計劃的儲蓄成份較高,投保人所繳付的保費亦會較多。投保人若想退休後,每月支取的金額足以維持現有生活水平,每月所需的供款額極高。
美國萬通保險亞洲有限公司市務部高級副總裁蕭莉玲表示:「不少人本身已有其他退休計劃,如強積金、儲蓄壽險等,年金計劃大可當作日後生活的補貼。」
記者:丹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