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檢控二十一人涉非法干擾住宅及商業客戶電表,其中二男一女昨在於東區法院承認串謀詐騙香港電燈有限公司逾三千元電費,押後十二月十一日判刑,三被告獲准保釋。
三名被告為林志強(四十歲),電腦分析員;林秀琼(四十四歲),髮型師。兩人為姊弟關係,同被控於○一年七月至十月期間,串謀一名叫「肥仔」的人士詐騙香港電燈有限公司,即不誠實地干擾電表,導致「港燈」少收電費。另一名任職批發商的被告陳柏新亦被控一項相同控罪。
負責該案的廉署職員表示,行動中共拘捕五十六名人士,涉案「肥仔」相信已潛逃內地。
另案三名女被告包括四十二歲蔡惠芬、三十八歲梁秀英、四十一歲盧美鳳,昨日在西區法院否認兩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三人串謀「肥仔」,詐騙香港電燈有限公司及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就鴨脷洲惠風街及青衣青雅苑兩個單位的電表少收電費。案件押後至下月十八日預審,其間各被告准保釋。
案件編號:ESCC3485&3486/02,WSCC17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