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華爾街大行聞風喪膽的紐約州首席檢察官施皮策爾,除了將一眾唯利是圖不惜指鹿為馬,害人不淺的金融機構逐個清算,還利用公眾輿論,給政府施加壓力,迫使布殊總統當機立斷,簽署沙賓奧斯利法案(Sabanes-OxleyAct),不但為企業管治和會計制度帶來改革,挽回不少信心,同時可暫且平息股民之惱氣,施皮策爾不管是為維護法紀或為正義,其膽識和魄力,實在令人敬佩。
在花花綠綠的銀紙面前,誰個會按捺得住?尤其是個pool愈大,動腦筋(或鑽空子或鋌而走險)的人愈多,金融市場如是、商場如是、還有其他地下經濟活動也如是。過了海便是神仙,不然數年後又一條好漢,面子、尊嚴值何價?所以就算執法者如何努力,亦無法徹底杜絕,但矛盾的是,管得太死,水清便無魚,可能變成一潭死水;百花齊放,才有混水摸魚之機,要熱鬧定要平淡?
欺詐行為當然不能容許,然新鮮「噱頭」時時有,散戶一樣可以陶醉於上車落車之間,損手只能怪自己「水皮」而已,投資或投機都要承擔風險,人講你就信,「自我價值」何在?看看股神畢菲特!
消息傳來,繼美林被罰1億美元之後,花旗集團和瑞信一波分別被罰5億和2.5億美元,其餘中型行或經紀也遭罰款5000萬至7000萬美元不等,以儆效尤,相信這次因企業會計醜聞引致揭發「利益衝突」等併發症事件,在施皮策爾窮追猛打下,最終或有人頭落地,或用錢「擺平」後也快將告一段落。不過野草燒不盡,待時機成熟,春風吹又生,看看又用邊「瓣」來吸引人「落叠」矣!
王冠一